第(2/3)页 我搀扶住仍然惊魂未定、面色惨白的知晴从人群中走过。突然回头对他们说道:“难道我一辈子都只能是少主吗?” 其中几个头脑灵活的人,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,“参见金主。” “好,很好!”扫了他们一眼,“从今以后,我林枫重出江湖,愿大家不计前嫌、屏弃成见,与我携手共进,助我重掌林家大权!顺我者昌,逆我者亡!” 金主,这个在江湖上地位最高的称呼,很快就会真正的属于我了——只要我们顺利的接收林家。 “金主万岁,金主万岁,金主万岁……” 我朝龙二使了个眼色,龙二会意的走到众人之间,“二公子有令,诚心归降者,须服下‘三尸脑神丸’,以防有两面三刀之徒,心怀不轨,做出背叛二公子的事……” 剩下的事,我知道我无须再参与,龙二会替我全权处理的。龙氏十三滴血,跟随我近十年,一次又一次的救我于危难之中,我相信他们就如同相信自己的左右手一样。 夜幕降临,十三条人影如同鬼魅般窜入了百鸣阁中最豪华、最奢侈的别墅群,十三人个个身着黑衣,用布蒙住脸,顺着水管爬上了别墅。 当先两个黑衣人,对望一眼,其中一人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,无声无息的在窗户玻璃上划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。另一人把一支笔状大小的管子的一头塞进了洞内,另一头含在口中,轻轻吐气。如果此时能开灯的话,那一定可以清晰的看见一缕白烟正顺着管子飘入屋内。 屋中床上的一男一女原本就昏昏欲睡觉,经过迷烟的“加料”后,更是烂睡如泥,就算打雷下雨也绝对吵不醒。 划开玻璃的那人,把手伸入拳头大小的洞中,轻轻拧开窗户,做了几个前进的手势。留下两人在窗外放哨,其余人鱼贯入内。 入屋后,众人井然有序的各就各位,说明了他们绝非一般的小偷强盗。 “两个一起带走。男的,二公子有话要问;女的,交给南月仁威处理。”首领摸样的人对四周扫了一圈,压着喉咙轻声吩咐,“把那小子的指纹印上,然后撤退!” 声音虽小,但还是给人听见了。 “碰——”门被推开了,两个握着手枪的人冲了进来,“谁?” 埋伏在门后的两个黑衣人悄悄逼近,一对一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一手蒙住那人的嘴,另一只手握着尖刀刺入了心脏…… 领头的那人将一支镶有钻石的墨水笔抛在床的角落,其余众人印指印的印指印,捆人的捆人,不消一分钟,所有的步骤全部完成。十三人,二十六只眼睛相互对望,纷纷点点头。一行人又退到窗口,怎么来的,怎么去了。 屋内,除了两具尸体,平静的就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 此时,我正带着知晴在广东的夜市里闲逛。号称美食之都的广州的确名不虚传,临海沿江,使她对外界的交通变的极为便利,与外来文化的交融、相承,堪称这个南方新兴大都市的特点。 我和知晴在尝便了各种美味小吃后,开始进行扫荡式的购物。我记得知晴在过去是非常节约的,可惜现在不知什么原因变得越来越铺张,和她逛街的时候,从来就没有一次是空手而归的。虽然我并不心疼那些钱,可是这妮子出门还不允许我带保镖,美名曰“提东西是男朋友的义务”。唉,免费劳工的差事,实在不怎么好当,我现在越发佩服起那些靠身体赚钱的人了,真是伟大啊。 “老公,你累不累?”知晴一边把又一件新买的衣服往我身上塞,一边温柔的问我,还时不时用纸巾替我抹汗。 我强忍住就要趴下的冲动,勉强如出个笑脸,“不累不累,当然不累,为老婆拿东西是我的荣幸。”说完,我还特意的瞅了眼那些在边上看着知晴直流口水的恶狼们,哼哼,看什么看,帮美女提东西也不是人人有资格的。 “不累就好。”知晴捏捏我手,往我脸上亲了一口,“那我们继续去shopping吧。” 天呐,买了那么多还不够,购物中的女人真是可怕……撒旦大神,救救您的信徒吧。 第(2/3)页